各科研业务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对于《对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的通知》(豫科人才〔2025〕19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包括个人形式申报和团队形式申报两种。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申报人选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截至2025年1月1日,在河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司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或协议期覆盖人才项目执行期。
(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一线科研工作,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河南省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做出重大科研贡献;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四)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负责人。
(五)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以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的基本条件;申报团队要有核心成员3—5名,联合开展相关方向研究2年以上,且未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领军人才及以上层次;团队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成员不少于叁分之一,团队成员专业、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技术水平和协同创新能力具有明显优势或处于领先水平。
(七)鼓励公司科研人员申报,对于公司急需紧缺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用人单位须提供破格说明,详细说明破格理由、必要性等。
二、材料要求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须认真填写《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申报书》或《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申报书》《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准备10分钟以内的笔笔罢汇报材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须在《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叁、推荐要求
按照《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推荐分为“主管部门推荐”和“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其中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团队)只能通过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推荐。
(一)主管部门推荐
1.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要对其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2.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参评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3. 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分别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
(二)在豫两院院士或中原学者推荐
1. 申报人选可通过1名以上(含1名)在豫两院院士或2名以上(含2名)中原学者推荐,其中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选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推荐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2. 每位推荐人最多只可推荐2名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个人)的申报人选,超过2名,则全部视为无效。申报人选在邀请推荐人时须予以提醒。参与推荐的院士原则上不超过80周岁,参与推荐的中原学者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 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选材料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4. 推荐人对被推荐人选的学术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申报人在省内多个单位任职的,须从主要任职单位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一)在线申报
1. 申报人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 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提交;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申报人选上传材料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 在线提交材料时间为9月15日8时—10月15日17时30分。申报平台网址:。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于左侧纵向合并胶装成册(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一式三份,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推荐人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2. 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通过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单位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选直接报送。
3. 受理时间:10月21—22日受理省直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10月23—24日受理其他申报材料。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4. 受理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2号楼9层902房间(政六街与纬五路交汇处东南角);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邮政编码:450003。
5. 请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五、工作安排
1. 个人申报: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包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 院部审核推荐:申请者所在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指标不限,向学校择优排序推荐。并于2025年9月24日12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申报人选简要情况表一式5份(其中1份盖院部公章)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申请人基本业绩情况表、汇总表各一份。相应电子版材料(笔顿贵版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办箩肠锄诲虫尘蔼丑补肠迟肠尘.别诲耻.肠苍。
3.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将对各院部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内部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网上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选(团队领衔人)要遵守国家及省级人才计划避免重复资助和不得逆层次申报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员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计划(青年项目除外)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域)。
(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七、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0371-65974111
科技处联系人:谢洋 王潘 0371-65955107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