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学院、重点学科: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校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公共管理、中药配方精油学、中医药工程学、中医药系统生物学、分子中药学、中医药特医食品学、中西医信息学、中药化学生物学。
二、检查内容
各学科依据立项申报时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对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服务区域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以及学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重点学科的支持情况。
叁、检查安排
(一)学科填报(10月15日-10月27日)
1.学科对照《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期中建设情况表》)系统梳理学科建设成效。
2.登录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进入数据完善模块,认真完成平台填报数据增补、整改和支撑材料完善(数据填报问题及操作说明见附件3、4),确保数据完备性和准确性。
3.10月20日后在河南省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期中建设情况表》线上填报工作并导出报送至相关学院。
(二)学院自查(10月28日-11月2日)
学院对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进行审核与自评,并撰写《学院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总结报告》(见附件5,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及《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汇总表》)。
(叁)学校组织检查(11月3日-11月7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科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审阅《期中建设情况表》、听取学科汇报(笔笔罢,10分钟),并给出检查意见。
(四)学科修改完善(11月8日-11月12日)
学科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期中建设情况表》并通过系统填报。
(五)学校撰写自评工作报告(11月13日-11月15)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各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撰写学校《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期中自评工作报告》,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上传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省重点学科期中检查工作,真查真检、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中的成果不能交叉使用,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的资源。
(二)学院于11月2日前将《总结报告》(负责人签字盖学院章)、《汇总表》、各学科《期中建设情况表》(学科带头人签字)纸质版各一份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俊学楼础806),电子版发至学科办邮箱(虫办箩蝉3381蔼163.肠辞尘)。
(叁)学校组织专家检查后,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期中建设情况表》,并通过系统填报完毕,11月13日前将系统导出的《期中建设情况表》发至学科办邮箱(虫办箩蝉3381蔼163.肠辞尘)。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5年10月16日